為保障周口市城市建設經濟發展用地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圍
川匯區金海路街道辦事處、人和街道辦事處、小橋街道辦事處、城北街道辦事處等。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
擬用于水利設施用地。
本次征收土地符合法律規定的征收土地情形。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本公告公布后,由征收土地涉及的鄉(鎮、街道辦事處)會同川匯區農業農村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等相關職能部門,對擬征收土地進行土地現狀調查,內容包括擬征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信息,涉及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四、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川匯區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對擬征收土地是否涉及社會穩定風險開展預測和評估,出具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
五、其他事項
自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特此公告。
2022年4月9日